根据《2025年全省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要点》,我局牵头起草了《路桥区消费品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至6月9日。征求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邮箱等方式向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台州市路桥区金水路3号 联系人:洪 君 联系电话:0576-82908017 邮箱:lqzj0576@163.com 附件:路桥区消费品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 附件 路桥区消费品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全面落实《全省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4〕36号)和《2025年全省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要点》、《台州市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2025年工作要点》,推动我区消费品质量不断提升,激发消费潜力,进一步促进全区消费稳定增长,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推进消费品质量提升为主线,以推进消费品质量提升为主线,通过监督规范、标准提档、技术升级等举措,着力提升消费品质量竞争力,促进消费稳定增长,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力量。到2025年底,消费质量合格率稳步提升,达到92%以上。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完善,符合市场监管总局第75号令的重点消费品生产单位“两员”配备率达到95%以上,产品质量靶向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处理率100%。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培育“浙江制造”认证企业2家以上,新增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以上,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到2027年底,全区消费品质量明显提升,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产业结构和消费环境持续优化,产品质量竞争力和创新水平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质量集中攻坚行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1.开展重点行业质量攻坚。针对我区电动自行车、非复合膜袋等列入全省消费品质量提升重点攻坚目录的产品,组织开展质量状况调查,摸清生产企业及其重点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管理、市场分布等情况,按照“一品一策”“一地一案”,制定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围绕产品监督抽查实际情况,聚焦服装鞋帽、水暖阀门、电风扇、食品相关产品、眼镜、日用塑料制品等重点关注消费品以及其他风险隐患较大的产品,摸清生产企业及其重点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企标检查不合格、实施过缺陷召回等相关情况,制定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问题“四重清单”,明确质量提升目标,确定质量提升项目,实施质量集中攻坚行动。(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2.加强重点企业质量管理。深入推进质量强企行动,全面提升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持续开展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对检验级及以上企业开展现场复核评价。构建“1+N”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框架,聚焦特色行业推进信用合规体系建设,提升防范失信风险的能力。依托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帮助企业“把脉问诊”。协同行业协会开展会诊会商,组织重点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找准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对关键环节和关键问题有针对性的逐项改进。深入实施“小微你好”专项服务行动,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加强供应链质量管理,引导企业加快建立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基础的质量管控体系。(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区经信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3.强化重点产品质量监测。综合运用认证监管、监督抽查等手段,压实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区级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强化电商平台抽查。加强国家、省市等各级抽查信息收集,加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通过监督抽查后处理、缺陷调查等手段,落实质量整改责任。重点针对前期抽查不合格企业和存在质量风险的企业进行实物对标达标抽检,查找前期抽检不合格原因,采取“一企一策”,针对产品不合格关键指标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对列入重点清单的企业加强监督抽查,开展消费品市场反溯追查行动,对涉及强制性认证的消费品强化认证活动监管。加强重点产品电商平台违法违规、假冒伪劣商品信息的监测和管理力度。推动实施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区经信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二)实施先进标准引领行动,加强标准实施应用。 1.加强先进标准供给。聚焦重点消费品领域,构建完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衔接生产端与消费端的消费品标准体系。鼓励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分标委,推动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加快“两新”标准提升,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强智能家电家居能效、水效标准实施监督,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消费品使用行为、使用场景和使用群体特殊性,加强消费体验标准化研究。(责任单位:区市监局) 2.加强标准实施应用。梳理一批产业链上下游龙头企业、重点产品、重点执行标准清单,指导产业根据实际加强标准实施应用,推动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管理和服务。开展年度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进一步加强消费品领域标准化建设和企业标准执行情况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标达标提升活动,推动重点产品的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和使用寿命指标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100%符合率。加强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标准宣贯,鼓励企业对照行业先进标准,查找自身差距,制定整改方案。鼓励企业将对标达标工作纳入企业日常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自查和评估,确保企业持续改进产品质量。加强标准认证衔接,开展家电、厨卫五金、家装建材等绿色产品认证。(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 3.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大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打造标准“领跑者”产品1个以上。围绕省“两新”重点科技成果推广清单,加快推动消费品有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形成国家标准、“浙江制造”标准等。推动标准与科技协同,鼓励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创新成果转化标准。完善标准成果产出与省级科技项目的联动机制。强化智能、跨行业跨领域组合组装等新型消费品标准规范制定,加快制定一批数字技术、质量分级、绿色设计、低碳评价标准规范。(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三)实施质量技术创新行动,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1.加快消费品创新研发。围绕健康、医疗、养老、育幼、家居、出行、休闲娱乐等需求,加快开发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健康食品、老幼病残用品、智能家具家电、可穿戴设备、新型纺织服装、高端医疗器械、化妆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创新产品,加强校服、玩具、文具和婴童居家防护、运动防护、助行骑乘等产品供给。鼓励发展社区电商、生鲜电商、跨境电商等新零售模式。构建“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促进教育、医疗健康、家政服务等领域消费线上线下融合。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扩大绿色低碳消费品有效供给。支持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推动优质产品消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新增发展“三同”产品2种。(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市监局) 2.加强质量创新研发应用。完善消费品领域产业创新平台体系,优化提升省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创意平台的建设质效。加强消费品领域亟需的标准研制、计量测试、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基础能力建设,全力推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打通质量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渠道,累计备案专利密集型产品120个以上,推动专利转化许可1000件次以上。推动面向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研发成果创新应用。鼓励申报消费品领域相关科技计划项目,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市监局) 3.推进智能制造提质增效。支持消费品制造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升级,探索搭建质量管理数字化平台,培育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的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企业。推动产品设计数字化,推广云设计、3D数字化设计等新模式、新工具。加快通用大模型、数字孪生等技术与制造全过程全要素深度融合,梯次培育“数字化-智能工厂-未来工厂”,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家。推进绿色制造,推行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推进绿色双碳认证赋能增效,新增双碳认证和绿色产品认证企业各1家。(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市监局) (四)实施品牌建设赋能行动,强化品牌推广保护。 1.培育优质品牌主体。构建消费品领域名企培育发展机制,构建“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联动推进“品字标”企业培育,新增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开展年度浙江省制造业质量标杆遴选工作。实施“增品种”行动,支持企业加强工业产品设计、文化创意、技术创新与品牌建设融合发展。支持引导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排摸筛选省级以上政府质量奖创奖“种子选手”纳入重点培育库。支持企业参与国际认证,提升产品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加快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争创各级服务业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市监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 2.加强消费品牌建设。加强品牌政策支持,在消费品领域开展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构建以区域公共品牌和企业自主品牌为核心的“1+N”特色工业产品品牌矩阵。持续推进“浙江精品”、“浙江制造精品”、“品字标浙江制造”、“品字标浙江农产”、政府质量奖等品牌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完善品牌培育、品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延伸等机制。持续推进“浙江出口名牌”认定工作,加快培育AE0认证企业。持续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提升老字号企业数字化运营能力,积极推动“老字号”品牌企业做优做强做大。推进“浙货行天下”活动,打响“辣呵呵”餐饮品牌。(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区经信局、区农水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3.强化品牌宣传保护。加强消费品品牌宣传的总体策划和系统推进,引导企业制定品牌战略规划。持续开展公益品牌宣传,组织企业参与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品牌故事大赛等活动。结合“中国品牌日”“质量月”等活动开展品牌宣传,推广“品字标”等品牌标杆企业先进经验和成果。丰富消费展、汽车展、文创节等载体,组织策划品牌发布、推广活动。打造一批品牌首发首秀平台,积极招引落地品质高、带动强的品牌首店,引进品牌首店8个以上。引导企业强化品牌资产管理,进一步探索和推广品牌融资增信金融创新场景。实施“雷霆”系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消费品领域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健全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和保护体系。(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区商务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五)实施质量安全监管行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生产销售单位依据有关规定配备安全质量总监与质量安全员,有效运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符合市场监管总局第75号令的重点消费品生产单位“两员”配备率达到95%以上,日周月实际运行率不低于90%。聚焦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消费品,推广实施生产过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以源头治理为核心的质量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压实属地、监管单位和企业责任。聚焦在生产许可、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现场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的企业和产品,制定问题产品和需帮扶企业清单,落实质量问题整改方案。(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2.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体系,建立1个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站点,开展服装鞋帽、地漏、电动自行车、非复合膜袋及食品相关产品、电风扇、垃圾袋等重点关注产品风险监测不少于110批次。开展靶向监督抽查,重点消费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覆盖率不低于 10%。对上一年度监督抽查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证后检查发现问题的生产企业实行 100%跟踪抽查或检查。加强认证监管,严格涉及人身安全重点工业产品认证活动监管,压实认证机构、获证组织责任。强化行刑衔接和协同治理,严惩重大质量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3.提高质量监管效能。充分运用“三书一函”制度,提升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企业双随机覆盖率不低于 50%。强化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运用,开展消费品监督抽查结果处置评价活动,不合格产品结果后处理率达到 100%。以“浙品码”为重点,推动消费品生产企业对产品合格赋码。开展“市监综合查一次”改革,推进监管事项“应合尽合”,结合“白名单”管理、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监管举措,力争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干扰,涉企现场检查总量降低 20%以上。(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六)实施市场环境优化行动,打造放心消费环境。 1.强化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支撑。完善消费品领域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提升计量检测服务能力。谋划布局新兴领域、重点产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助力路桥企业增强行业标准话语权,以标准化平台建设引领产业能力整体提升。根据消费品检验检测能力供给清单及能力建设引导目录,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加强能力建设。强化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服务机构建设布局谋划,支持不同所有制主体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优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推进服务平台高水平发展。加强工业质量平台管理,支持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建设,支撑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区经信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2.打造质量专业人才队伍。大力推进企业首席质量官、首席计量师、标准总师和质量工程师、质量工匠培育,壮大高层次高素质质量管理人才队伍。深化首席质量官培训体系建设,鼓励参加企业首席质量官质量变革案例大赛(评选)活动,培养企业首席质量官100名以上。突出标准在人才科技考核中的重要性,不断完善企业标准总师制度内涵,培育一批综合性符合性标准化专业人才,累计选拔培养企业标准总师23人以上,鼓励企业主动挖掘配强高水平标准化人才队伍。支持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申报质量专业技术职称,鼓励社会各类人员报考质量专业自学考试。持续推进首席合格评定官试点工作,探索教科人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为企业开展合格评定工作提供人才支撑。支持消费品工业领域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开展“未来工厂”人才培训。(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3.营造放心消费市场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优化证照办理流程手续,营造更优市场准入环境。一体推进放心消费单元提质、消费集聚区扩容、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承诺服务扩面。积极推进投诉举报数据溯源治理行动,全区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率95%以上,消费纠纷源头化解率20%以上,消费投诉调解成功率55%以上。聚焦投诉举报集中、多次抽查不合格的消费品和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加强行刑衔接,严查彻办质量违法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加大震慑力度。(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区工作联席会议统筹推进消费品质量提升工作,将消费品质量提升工作纳入质量强区“十五五”规划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配置优势资源,明确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工作举措,加强沟通协作,强化闭环管理,提升工作质效,确保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责任单位:区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二)加强评价监测。实施季度监测、年度通报的工作机制,加强重点消费品领域质量监测。开展包括消费品在内的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专项调查和标准化统计监测,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客观数据支撑。将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列入对镇(街道)质量工作年度评价,压实地方质量工作责任。(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区统计局、区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三)加强宣传引导。总结宣传各地各部门推进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利用“质量月”“中国品牌日”等活动,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让质量第一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加强消费宣传,引导品牌消费、品质消费,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提升。(责任单位:区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附件:2025年度路桥区消费质量提升行动重点指标 附件 2025年度路桥区消费质量提升行动重点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5年目标 | 责任单位 | 1 | 主要消费品质量合格率 | % | 92 | 区市监局 | 2 | 培育“浙江制造”认证产品数 | 个 | 2 | 区市监局 | 3 | 新增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 项 | 1 | 区市监局 | 4 | 打造标准“领跑者”产品 | 个 | 1 | 区市监局 | 5 | 符合市场监管总局第75号令的重点消费品生产单位“两员”配备率 | % | 95 | 区市监局 | 6 | 新增发展“三同”产品数量 | 种 | 2 | 区市监局 | 7 | 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 家 | 2 | 区经信局 | 8 | 引进品牌首店 | 个 | 8 | 区商务局 | 9 | 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站点数量 | 个 | 1 | 区市监局 | 10 | 消费纠纷源头化解率 | % | 20 | 区市监局 | 11 | 累计备案专利密集型产品数量 | 个 | 120 | 区市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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