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拓宽村级安置留地结算途径,有效推进我县村级安置留地结算工作,发展壮大被征地村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农民增产增收,进一步强化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定《苍南县村级安置留地处置实施意见》(见附件,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已于3月18日--3月21日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意见,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6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书面形式反馈至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朱迅; 联系电话:0577-68885697 邮箱:634618437@qq.com 通信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苍南县资规局用途管制和耕地保护科)。
附件: 1、 关于《苍南县村级安置留地处置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的通知(网上公示).docx 2、 关于《苍南县村级安置留地处置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docx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