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钢铁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依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等文件精神,青田县经济商务局起草了《关于鼓励钢铁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关于鼓励钢铁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时间自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28日。 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登录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留言。 (二)信函方式:邮寄信函。 联系人:叶丽姗 邮政编码:323900 联系地址:青田县经济商务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中路77号)5楼工业经济研究中心 联系方式:0578-6501815 附件:1.《关于鼓励钢铁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鼓励钢铁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的政策意见》的起草说明 关于鼓励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政策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关于鼓励钢铁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青田县经济商务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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