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诸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现就2025年度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次坞镇秀松中学危旧房改造项目事项社会公众意见的通知”相关意见征求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30日,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 请于2025年6月26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至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朱越风 联系电话:0575-87852229,通信地址:诸暨市次坞镇育才路1-1号。 起草说明.doc
决策依据.doc
设计文本-次坞秀松中学危旧房改造工程2023-11-23.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