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强化耕地总量管控,稳步提升耕地质量,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等有关政策的通知(浙政办函[2025]2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2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现予以公布,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至6月5日。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通过电话方式:徐郑康:539708 2、通过信函方式: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松阳县西屏街道长虹东路2号) 3、通过邮件方式:kryhas@foxmail.com 附件:1、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2、 起草说明.doc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7日
【已结束 反馈结果】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意见的反馈结果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栏目发布《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网上征求意见公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5月27日至6月5日)。公示期间,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0条,采纳0条,《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不再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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