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内容 为加强我县仙华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管理,规范经营性项目活动,促进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仙华山风景名胜区经营性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分 21 条,主要对风景名胜区经营性项目的分类条件、取得程序、经营规范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旨在实现风景名胜资源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进一步提升风景名胜区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及主要方式 时间:2025年5月26日—6月26日。 方式: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若对有不同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期间内以实名制形式通过邮寄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电子邮箱:112853311@qq.com 邮寄地址:浦江县浦阳街道环城南路187号507室
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6日 仙华山风景名胜区经营性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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