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拟废止《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海盐县关于加强工业地产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21〕46号),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如果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来访或网民在线提交的方式向县经信局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反映问题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0日—2025年5月29日 公示受理部门: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受理电话:0573-8658800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城北东路98号 邮编 314300 联系人:高先生 附件: 1.关于废止《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海盐县关于加强工业地产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2.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海盐县关于加强工业地产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21〕46号).pdf 3.关于废止《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海盐县关于加强工业地产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的起草说明.pdf
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0日
相关链接:【反馈】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关于公开征求废止海盐县政府办印发海盐县关于加强工业地产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