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素质,完善文明交通行为促进机制,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共同起草了《绍兴市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激励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月23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委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委,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求时间:2021年2月9日至2月23日 联系人:李建华;联系电话:85170105。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5号楼632室。 附件:绍兴市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激励办法(试行).doc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