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第三方服务规范》、《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关于调整洋山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需进行社会风险评估。为广泛征询公众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名称及概要 (一)决策名称 关于调整洋山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 (二)决策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结合洋山镇赋权后实际运行情况,政府部门决定对洋山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调整洋山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23项,无新增项,调整后洋山镇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村环境卫生4个领域23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 涉及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等重大、复杂的,或需要回避,或不宜本级管辖的案件,仍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 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公众对本事项的看法和态度; 2.公众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3.本事项实施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因素及化解措施; 三、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受时间影响,此次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6日。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四、评估责任单位: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187号,联系人:陈亮,联系电话:0580-5595316。 附件:嵊泗县洋山镇赋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5日 嵊泗县洋山镇赋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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