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与现代化水平,结合乡镇履职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相关要求,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央编办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上级部门回收事项的通知》《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安文街道等10个乡镇(街道)赋权执法事项实际运行情况,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草拟了《磐安县关于动态调整安文街道等10个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https://www.panan.gov.cn/col/col1229170255/index.html,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磐安县安文街道海螺街35号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收,邮编3223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5日。 联系人:黄艳 联系电话:0579-84959638 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5年5月14日 附件1.关于《磐安县关于动态调整安文街道等10个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附件2.《磐安县关于动态调整安文街道等10个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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