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生活,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弱有众扶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和《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关于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民助〔2024〕10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拟从2025年6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1190元/月·人。所需经费均按原经费开支渠道列支。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5年5月2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联系人:谢吉照 通信地址:椒江区市府大道877号开投金融大厦2幢15楼 邮政编码:318000 电子邮箱:280266905@qq.com 联系电话:0576-88698273 台州市民政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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