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东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送审稿) |
起草部门 | 东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序号 | 部门或者公众意见 | 送审文件所涉条款及内容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理由及依据 |
1 | 莘桥头村民 | 莘桥村人均绿化面积高、为第一批浙江美丽乡村,耕地保有量大,应该加以保护 | P80村庄用地布局 | 不采纳 | 经济开发区产业平台是东阳谋划“勇立潮头、奔竞不息”,是打造“一南一北”两大省级产业平台、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手段,必须对各项建设统筹规划、有序建设,有必要对影响整体格局的村庄、交通、地形、环境等进行综合分析和整体统筹布局,是打造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建设的开发园区的必要一环。莘桥村位于一期组团,以品质高、配套优、交通便为发展目标和评估依据,选取怀鲁-莘北村为一期组团的公共服务核心,提升一期组团的居住生活品质。 |
2 | 莘桥村民对万亩千亿平台的建设成效表示担忧,怕即破坏了耕地又出现“烂尾园区” | 不涉及 | / | 2020年东阳市委市政府提出“五大会战”的重要部署,平台建设大会战是其中重要一环,谋划了“万亩千亿”新产业和高铁新城两大平台建设,旨在打通转型升级、增强动能的广阔空间。东阳全市各部门快速响应,制定任务书,签署军令状,全力推进“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的高水平建设。 |
3 | 学士宅乡贤 | 法律依据有误 | P9法律依据 | 已采纳 | / |
4 | 民意征求不足 | 编制程序 | 进一步加强 | 按照程序,本规划在编制初期进行了部门座谈、企业访谈和周边部分居民的入户访谈;经专家评审后,相关成果在东阳市政府网站、经济开发区、六石街道办事处、江北街道办事处、巍山镇正政府公示栏进行现场公示,并在东阳日报进行规划公示已征求公众意见,听取民意;2020年6月市大人常委会组织平台建设专题视察,与各大人代表交流发言;同年9月,平台创建方案通过“东阳发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各界收集名民意;也委托了中介单位完成了东扩新区的社会风险评估。未来在制定下一步的实施规划过程中仍将充分的征求公众意见,力争做一个科学、高效、公平、透明的规划。 |
5 | 违反中央永农保护的规定、违反两山理论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
| 不采纳 | 根据我市在编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已基本划定,东扩新区平台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控制范围;本规划非常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了“一廊八带、两元多点”生态体系格局,预留中大型景观生态廊道,打造“青山、绿水、蓝湖、橙田”多彩生态景观效果 |
6 | 规划遗留问题多,学士宅人口有误,建筑产业没有列入主导产业等 | P132关于人口数据表述 | 部分采纳 | 建筑产业是东扩新区产业体系中的细分产业,东部新区主要以新材料和生命健康产业为主导。 |
7 | 殿 口 村村民 | 编制法律依据不足 | 编制依据 | 不采纳 | 本规划是《东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关于产业平台和产业空间的前期研究和策划,属于战略规划和研究专篇,其规划法定属性会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加以落实。 |
8 | 征求民意不充分 | 编制程序 | 进一步加强 | 按照程序,本规划在编制初期进行了部门座谈、企业访谈和周边部分居民的入户访谈;经专家评审后,相关成果在东阳市政府网站、经济开发区、六石街道办事处、江北街道办事处、巍山镇正政府公示栏进行现场公示,并在东阳日报进行规划公示已征求公众意见,听取民意;2020年6月市大人常委会组织平台建设专题视察,与各大人代表交流发言;同年9月,平台创建方案通过“东阳发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各界收集名民意;也委托了中介单位完成了东扩新区的社会风险评估。未来在制定下一步的实施规划过程中仍将充分的征求公众意见,力争做一个科学、高效、公平、透明的规划。 |
9 | 违反耕地保护要求 | P133关于要素支撑的内容 | 不采纳 | 关于耕地调整,国家、省各级相关部门都有严格的、系统的管理规定,东阳市政府必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按照占优补优、占水补水的要求,严格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其调整法定属性应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加以落实 |
10 | 后金村村民 | 拆迁补偿过低 | 不涉及 | / | 本规划不涉及具体拆迁补偿款的问题,该意见应该在下一步的征迁实施规划中进一步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