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文件精神,对青田县鹤城街道、温溪镇等12乡镇(街道)赋权执法事项开展风险评估,对社会公众进行信息公告,征求社会公众对调整青田县鹤城街道、温溪镇等12乡镇(街道)赋权执法事项存在的社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暂定对赋权给鹤城街道办事处、瓯南街道办事处、油竹街道办事处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事项进行调整:收回已赋权的《青田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3)》中的34项行政处罚事项(县住房和建设局20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1项、县交通运输局1项、县农业农村局1项、县应急管理局1项),由原下放事项的具体部门实施。调整后共赋权27项行政处罚事项,具体事项见《青田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5)》(征求意见稿)。 暂定对赋权给三溪口街道办事处、温溪镇人民政府、船寮镇人民政府、山口镇人民政府、北山镇人民政府、东源镇人民政府、高湖镇人民政府、海口镇人民政府和腊口镇人民政府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事项进行调整:收回已赋权的《青田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3)》中的27项行政处罚事项(住房和建设条线13项、自然资源条线11项、农业农村条线1项、应急管理条线1项、交通运输条线1项),由原下放事项的具体部门实施。调整后共赋权22项行政处罚事项,详见《青田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5)》。 二、征求公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 征求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1)评估主体: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8-6026909 邮 箱:qtcgzf@163.com (2)评估机构:丽水中茂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8-6095266 邮 箱:449038773@qq.com 2. 征求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或风险评估机构联系人取得联系,发表对本项目社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 附件:1.《青田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5)》.xls 2.《拟收回的青田县赋权乡镇(街道)事项清单》.xls
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丽水中茂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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