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关于进一步明确岱山县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标准和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厘清公墓单位收费服务项目内容,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我局拟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岱山县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标准和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对上述文件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5月8日前电话或电邮反馈我局价格和成本监审科。电话:4475107。邮箱:dsjg@sohu.com

 

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3日



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岱山县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岱山县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标准和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厘清公墓单位收费服务项目内容,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 60 号)等规定,经成本调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并报县政府同意,现就岱山县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和基本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墓适用范围

我县范围内经民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墓和乡村公益性墓地。

二、收费项目和标准

1、墓穴使用费:单穴墓基准价6300 元,双穴墓基准价 9000 元,三穴墓基准价12000元。墓穴使用费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公墓经营单位根据成本,按照基准价格在规定的浮动幅

度内按照非盈利、并兼顾财政补贴情况、群众承受能力、节约环保的原则合理确定墓穴使用费标准,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汇总后向县民政局、县发改局报备。

作价公式:墓穴使用费=成本+预留维护经费+税金。成本

包括土地费用(墓穴占地和应分摊面积的土地费用)、墓穴建设费用(墓碑、墓基座等直接材料费和建设的人工费用)、墓区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墓区绿化、配套的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公墓管理费用(应分摊的管理人员、办公、销售、财务等费用)。预留维护经费主要用于墓地日常安保、保洁清理、绿化养护、道路维修、配套设施的运转和维护等,其提取率和相应的使用期限根据《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定。

    2、对个别新建、扩建的公益性公墓,确因墓区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等建设成本过高,其墓穴使用费经成本调查后另行确定。

3、公墓基本服务费:公益性公墓的基本服务项目共3项,分别为进(退)穴服务、墓碑刻字服务和相框制作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标准见附件。

4、延伸服务收费。延伸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选择的特殊服务项目。具体延伸服务收费项目按市民政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确定并公布的项目执行。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公墓单位与丧户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严禁存在具有诱导消费、有违移风易俗的服务收费。

三、相关要求

各公益性公墓应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监督。对违反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收费管理政策规定,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已核定的骨灰纪念堂存放格位使用费和2014年核定的公墓墓穴使用费继续执行。如遇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附件:   

             公墓基本服务项目指导价价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说明

指导价标准

备 注

1

进(退)穴费

开封板、放入(取出)骨灰盒(坛)、封穴等。

200元/次

允许下浮

2

墓碑刻字服务费

包括墓碑上首次刻字、描字服务,字体的大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400元/碑

3

相框制作费

包括开孔、瓷像制作费、贴像费等  

彩色:300元/个

黑白:200元/个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墓使用费的通知20250429(1)(1) - 副本.wps


征集部门:岱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5-03 截止日期: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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