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平政发〔2024〕45号)要求等规定,经研究,起草了《平湖市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行政中心1号楼526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9170211,联系人:毛女士;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湖市财政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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