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统一本标准的名称及适用范围。
答复:采纳。
已统一为《宁波市房屋建筑5G移动通信配套基础设施建筑设计规范》。
2、应明确指标级别对应的使用地域。
答复:采纳。
已根据2019年底宁波行政区划数据以及《宁波市5G基站布局规划》进行了描述和表达。
3、调整部分条款的设置。
答复:采纳。
已统一调整格式和设置。
4、用词应标准、统一、简练、无歧义。
答复:采纳。
已统一调整格式和设置。
5、补充机房的温湿度要求。
答复:不采纳。
机房空间已根据相关选址要求提供,机房内部的温、湿度直接根据相关标准要求由通信基础设施使用单位自行建设处理。
6、条文的严格程度应作进一步区分规定。详见“征求意见稿”红色字体部分:
答复:综合采纳。
已根据专家详细的标注和要求进行了修改和调整。
7、术语中第2.0.1:建议对5G有详细解释。
答复:不采纳。
本标准是对相关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配建要求,5G仅作为一个通信名称,无详细描述和解释的必要。
8、术语中第2.0.5、第2.0.6:对于“宏基站""的解释中为“覆盖面积大、容量大”,对于“微基站”的解释为“体积小、发射功率小、覆盖面积小”等,建议定量,明确具体的覆盖半径范围及容量发射功率范围。
答复:采纳。
已经添加相关发射功率以及覆盖半径。
9、基本规定中第3.0.3:对于建筑的分类表达不太妥当,如:多业主共同使用的公共建筑就是从属于建筑楼字类之一;住宅小区电梯及地下车属于建筑楼宇的部分功能等;本段对于建筑的分类语文概念不清晰,建议改为“居住类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如有特殊强调的建筑或功能空间可单独再表述。
答复:采纳。
已根据105号文对建筑设置要求重新进行了修改和调整。
10、基本规定中第3.0.4:“环境类别”指什么?是对应抗震设防类别吗?取消最后的“上”。
答复:采纳。
环境类别是指相关的抗震设防类别,该条根据意见已经调整为:“3.0.4 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结构安全等级、耐火等级、抗震设防类别等不应低于主体建筑物,且应设置在结构安全等级和耐火等级均不低于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标准设防类的主体建筑物上。”。
11、基本规定中第3.0.5:“开放市政基础设施资源及住宅小区公共设施资源”中,对于住宅小区是特指吗?其它建筑用地范围内的设施有可能会使用吗?建议考虑。
答复:综合采纳
该条已结合其他几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删除。
12、适用范围及配建指标中第4.1.1:根据目前宁波行政区划,奉化属于区,建议调整为奉化片。
答复:综合采纳
已根据2019年底宁波行政区划数据以及《宁波市5G基站布局规划》进行了描述和表达。
13、适用范围及配建指标中第4.1.2:表格名称建议改为:各类建设用地配建指标明细表。
答复:采纳
已改为“各类建设用地配建指标明细表 表4.0.2-2”。
14、通信设备间配建要求中第5.1.3条文说明第2点中明确为“住宅小区”",只针对住宅区吗?本条中解释为“如建筑物地上一层无位置,宜将基站机房设置于楼顶或设置于地下一层”和正文中“如建筑物地上一层无位置,基站机房应考虑设置于屋面,具体根据屋面设施布局进行设置。”有较大的矛盾。
答复:综合采纳
该条已根据综合意见,调整为“1 基站机房宜位于屋面,室分机房宜位于地下一层。”。
15、通信设备间配建要求中第5.1.3条文说明第2点:“当设施于地下室一层时,机房室内地面应较室外地面高不小于0.15m”。对于室外地面的表达不妥当,建议改为“该层地下室地坪标高”。
答复:综合采纳
相关意见已综合调整至“5.1.4 机房宜采用矩形平面,梁下净高应不小于2.8m。机房室内地面应高于相邻面层(地面面层、屋面面层)0.15m以上或设0.15m高门槛等防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