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为了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猎捕行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苍南县资规局起草了《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和政策解读(见附件),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即日起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如有建议意见,请在公示期限内与我们联系。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7日-5月9日 联系人:曾瑞垠,0577-59968001 联系邮箱:821233966@qq.com 联系地址:苍南县江滨路188号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5日 《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和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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