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猎捕行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苍南县资规局起草了《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和政策解读(见附件),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即日起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如有建议意见,请在公示期限内与我们联系。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7日-5月9日
联系人:曾瑞垠,0577-59968001
联系邮箱:821233966@qq.com
联系地址:苍南县江滨路188号
《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和政策解读.docx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5日
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9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温州市苍南县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公告。期间没有收到单位或者个人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