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县财政政策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的要求,《松阳县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松财行〔2017〕156号)》存在不符合县情实际、不宜继续执行的问题,需要按照规范程序予以废止。现予以公告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12日。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通过电话方式:0578-8809269 2.通过信函方式:松阳县西屏街道环城西路95号 邮编:323400 3.通过邮件方式:1261939441@qq.com 附件1: 附件1: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废止《松阳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 附件2: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废止《松阳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起草说明.wps
松阳县财政局(国资办)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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