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申请县政府部分修改《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促进特色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龙政办发[2024]40号),现将文件拟修改内容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及联系方式邮寄至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发展中心(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岑山路138号,邮编:324400,联系人:陈锦鹏,联系电话:0570-7110662)。 附件:部分内容修改详细情况
龙游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8日
附件 部分内容修改详细情况 经研究,决定对《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促进特色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龙政办发[2024]40号)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正文部分 第二条、工作目标。“4.营销市场化。至2026年,重构县域茶叶交易体系和拓宽销售渠道,重点培育龙游黄茶交易中心(东日农批市场内),提高知名度,打造成中国黄茶集散中心”修改为“4.营销市场化。至2026年,重构县域茶叶交易体系和拓宽销售渠道,重点培育龙游黄茶交易中心,提高知名度,打造成中国黄茶集散中心”。 第三条第二点、培育壮大农业经济主体、拉伸农业产业发展链条。“3.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发挥各产业协会的带头和管理作用,加强对苗木购销、农时用工、行业准则、品质标准、指导定价等综合管理,创新经营方式,以产业龙头企业为核心,鼓励采用兼并、收购、参股等形式,形成利益共同体,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或发展成集团经营模式;探索龙游特色种植产业发展基金、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金融支持模式;支持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合作模式,采用“订单农业、契约农业、土地入股、管理承包、基地认领”等灵活形式,扩大经营规模,建立利益共享机制,解决“散、小、弱”的瓶颈问题,加快由生产经营型向品牌经营型、资本经营型转变”修改为“3.推动企业发展壮大。发挥各产业协会的带头和管理作用,加强对苗木购销、农时用工、行业准则、品质标准、指导定价等综合管理,创新经营方式,鼓励采用兼并、收购、股份等形式,形成利益共同体,发展壮大企业或发展成集团经营模式;探索龙游特色种植产业发展基金、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金融支持模式;支持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合作模式,采用“订单农业、契约农业、土地入股、管理承包、基地认领”等灵活形式,扩大经营规模,建立利益共享机制,解决“散、小、弱”的瓶颈问题,加快由生产经营型向品牌经营型、资本经营型转变”。 二、附件部分 第三条、品牌建设补助。将“11.对获得“国家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衢州市著名商标”品牌荣誉的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8万元、3万元”删除。 第四条、市场推广补助。“13.对入驻东日农批市场黄茶交易中心的主体,给予商铺年租金的50%补助(需提供商铺租赁合同、付款凭证等材料);对入驻市场的商户,其线上、线下龙游黄茶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年销售额指同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销售额,以下同),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需提供龙游黄茶销售的账目、发票和资金银行凭证等材料)”修改为“12.对入驻龙游黄茶交易中心的主体,给予商铺年租金的50%补助(需提供商铺租赁合同、付款凭证等材料);对入驻市场的商户,其线上、线下龙游黄茶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年销售额指同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销售额,以下同),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需提供龙游黄茶销售的账目、发票和资金银行凭证等材料)”。
关于《龙游县促进特色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起草说明 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龙游县促进特色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起草工作,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必要性和可行性 1.省市已发布特色产业发展指导性意见。2020年8月,浙江省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0〕21号);2021年8月,衢州市出台《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聚焦“3+X”特色产业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衢政办发〔2021〕21号),要求坚持特色强农、产业富民,以绿色化、数字化、园区化、标准化、融合化、品牌化为导向,推动生产高效率、产品高质量、产业高效益、农民高收入。 2.产业振兴推动共同富裕存在短板。2023年6月,省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巡审联动中指出龙游县在“产业振兴推动共同富裕上存在短板,茶叶、中草药等经济作物仅占种农林牧渔总产值的17.72%”,并要求龙游县委县政府整合要素予以整改。 3.产业发展已达窗口期瓶颈。我县特色种植产业规模面积达10万亩,以茶叶、柑橘、中药材为种植核心,产业发展初具规模,但种植区块小而散、加工科技水平低、品牌创建能力弱、市场拓展范围小等问题未根本扭转,为进一步促进特色种植产业延链补链,县农业农村局围绕新一轮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开展了全面的调研,组织了部门、乡镇(街道)、农业经营主体座谈交流,针对“产业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营销市场化”等重点环节,分析短板弱项,并提出解决“规模、加工、品牌、市场”瓶颈对策。 基于以上三方面因素,制定《龙游县促进特色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有必要、也是可行的。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以龙游黄茶、中草药和柑橘为主的特色种植产业,在产业发展上得到质的提升,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生产标准基本覆盖、主导产品品牌进一步明确、市场营销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具体内容 针对三大产业发展壮大,重点从标准化基地建设、延链强链、品牌打造和市场拓展四方面着力。 1.扩大规模种植、提升基地标准化水平。按照“绿色生态、特色精品、安全道地、高效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开发和生态保护,充分挖掘闲置农用地资源,积极流转土地促进连片种植,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种植,调优种植结构。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规程,高标准高质量建园和管理,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种子种苗繁育基地。 2.培育壮大农业经济主体、拉伸农业产业发展链条。支持规模加工主体按食品加工条件开展加工厂房及冷库等新建、改造、扩建,引进新型加工工艺与设备,支持功能性农业开发,缔结“公司+基地+农户”合作模式,进一步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3.加强协同开发、强化区域公共品牌打造。鼓励开展国家地理标志建设,扶持企业开展自有品牌创建,探索建设区域公共品牌并规范公共品牌授权使用。 4.进一步拓展市场、提升发展环境。扎实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巩固传统市场,拓展创新销售模式,鼓励开辟线上线下多渠道市场营销模式。 补助政策共四类13项,其中,“规模种植补助”3项,“基地提升建设补助”2项,“品牌建设补助”6项,“市场推广补助”2项。 1.规模种植补助。对黄茶、中药材规模连片新发展种植,黄茶、柑橘规模换植开展补助。 2.基地提升建设补助。对标准化育苗、生产、加工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规模大棚建设开展补助。 3.品牌建设补助。对获得省级以上对口部门认证的品牌、基地,行业高标准质量安全建设开展补助。 4.市场推广补助。对展销会、文化旅游节庆等活动,黄茶、柑橘电商直播,东日农批黄茶交易市场店租开展补助。 四、起草过程情况 起草过程:2023年11月20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召开政策制定会商会,详细部署政策制定相关事宜,明确责任分工,收集、整理,汇总《龙游县促进特色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起草相关的资料,并形成初稿。2023年12月2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召开政策初审会议,对政策初稿内容进行交流,进一步明确政策原则及整体框架。2023年12月10日上午,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召开政策研讨会,集中主体产业发展政策需求,整合多方资源与政策项目资金,细化政策引导方向,进一步完善政策。2023年12月17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召开相关政策讨论会,再次对修改完善的政策进行交流讨论,形成《龙游县促进特色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月24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12月26至27日向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相关行业协会征求意见,相关意见采纳情况均已反馈。2024年4月8日至4月24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完成意见采纳修改反馈。 重大行政决策:2024年4月,该文件列入2024年龙游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性文件,按重大行政决策性文件发文流程:2024年3月29日县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卫健(中医管理)、财政及法律工作者等相关人员组成专家团,对方案进行独立论证并出具书面意见,获一致通过;2024年4月1日,组织召开社会风险评估专题分析会,开展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通过县政法委备案;2024年7月19日,文件送审稿呈县委祝建东书记阅示并同意文件下发。 四、资金需求 据初步测算,《龙游县促进特色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每年的资金需求约100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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