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华灯(庆元)8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意见征求公告

依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中电华灯(庆元)8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土地征收的意见及建议,现将该项目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因庆元县人民政府实施中电华灯(庆元)8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建设项目,拟岭头乡征收莲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60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求利益相关者意见内容

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居民日常生活或未来发展的潜在影响;并欢迎提出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方式

征求意见的期限为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8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来访、电话等方式与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发表对拟建项目社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群众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对群众生活或工作环境有哪些影响;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1.委托评估单位

华灯(庆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赛

联系电话:15366999057

2.征地实施单位

庆元县岭头乡人民政府

邮寄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屏都街道屏都综合新区金山大道17号生物科技产业园商业服务中心3层312室,请在信封上标注“中电华灯(庆元)8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意见建议”字样。 

3.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浙江创平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日新

联系电话:13675763713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石龙街234号

华灯(庆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征集部门:庆元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5-04-28 截止日期: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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