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5〕5号)、《宁波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甬党改〔2024〕9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市综合执法指导办拟定了《慈溪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请将意见建议于2025年5月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点击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建议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574-63025092,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慈溪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41号,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慈溪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意见反馈”字样。 (联系人:罗建炜,联系电话:0574-89595579) 附件:1.慈溪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慈溪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