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综合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实际,开展千岛湖水域空间保护与利用规划,作为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发展规划的水域专题,强化已有的红线及规划刚性约束,进一步明确水域岸线的保护与发展空间,明确管控要求,完善审批和监管机制,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发展之路。现将《淳安县千岛湖水域空间保护与利用规划》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25日 意见反馈方式:征求意见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至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 邮寄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12楼1102室。 联系人:余华辉,联系电话:0571-89601879。 附件:1. 淳安县千岛湖水域空间保护与利用规划.pdf
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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