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千岛湖水域项目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的公告

进一步规范千岛湖水域项目管理服务机制,全面加强使用千岛湖水域项目的综合管理和服务深入推动我县高标准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依据《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浙江省水资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生态价值转化试点要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千岛湖水域项目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从2025424日起至524日。如有意见,请书面反馈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

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

联系人:徐敏,电话:0571-64813052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千岛湖水域项目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doc关于进一步规范千岛湖水域项目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起草说明.docx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

2025年424


征集部门:中国淳安千岛湖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5-04-24 截止日期: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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