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安山村大岙山公益性墓园公墓收费标准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及《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等规定,经申请单位申请,在前期调研、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我局形成《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安山村大岙山公益性墓园公墓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建议和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建议和意见:

1、 电子邮箱:Email:857275025@qq.com;

2、 联系电话:0574-89184660  传真:0574-89385785;

3、 邮寄地址:江北区新马路61弄发展和改革局212办公室;
  4、 反馈建议和意见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


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月4月21日



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安山村大岙山公益性墓园公墓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及《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等规定,经申请单位申请,在前期调研、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经研究,拟定该公益性墓园公墓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具体如下:

一、公墓的墓穴使用费

常常规双穴收费标准(基准价)拟定为20000元。上述公墓价格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15%,下浮幅度不限。

二、公墓的相关服务收费

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进(退)穴费,最高不超过300元/次。

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由公墓单位与客户按照公平、公开、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

三、公墓单位应对所在区域的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户、困难家庭等予以适当优惠。
       四、公墓单位应按《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规定预留公墓维护经费,单独建账。
       五、公墓单位应在收费醒目处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公布具体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遵守相关规定。

本方案拟在正式发文起执行。



征集部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4-21 截止日期: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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