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现将《天凝镇农村公路亮化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5月7日之前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嘉善县天凝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73-84917656 地址:嘉善县天凝镇天凝大道1199号天凝镇人民政府 邮编:314109 天凝镇农村公路亮化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天凝镇农村公路亮化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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