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根据《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等有关政策的通知》(浙政办函〔2025〕2号)的要求。我局草拟了《浦江县耕地开垦费和补充耕地资金收缴及使用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8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浦江县浦阳街道环城南路221号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科,邮政编码:3222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189221074@qq.com;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9-84113530 18257923628 ; 附件:1.《浦江县耕地开垦费和补充耕地资金收缴及使用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2.《浦江县耕地开垦费和补充耕地资金收缴及使用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1浦江县耕地开垦费和补充耕地资金收缴及使用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2浦江县耕地开垦费和补充耕地资金收缴及使用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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