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使用行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用药用械安全“烦心事”,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可及,我局起草了《龙泉市无过期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5年5月17日前反馈至市市场监管局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意见反馈方式: 1.发送电子邮件至:992762822@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龙泉市华楼街395号509室。 联系人:张慧,联系电话:0578-7769665。 附件:1. 龙泉市无过期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wps 2. 关于《龙泉市无过期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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