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纵深推进为基层减负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符合乡镇特点的执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拟重新调整赋权乡镇处罚事项(详见附件),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5月17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形式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人:张东升,联系电话:0570-6011750 联系地址: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化县钟山路61号) 电子邮箱:khzfj123@163.com 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5年4月17日 关于《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华埠镇、马金镇、池淮镇、音坑乡等四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21年8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体系化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采用赋权或派驻执法队伍等方式实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2021年10月15日,根据市指导办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的通知》,开化县将499项(柯城478项、衢江471项、龙游500项、江山466项、常山413项)行政处罚事项赋权给华埠镇等4个乡镇行使。2024年12月27日,为切实贯彻执行基层减负的政策号召,并依照省市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对原有的赋权事项进行了细致的优化与调整,将499项赋权事项调整至325项。 今年,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纵深推进为基层减负工作,同时兼顾开化县的实际情况,对原有的赋权事项进行了细致的优化与调整,将325项赋权事项调整至238项,详细情况如下。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文件,按照中央编办收回事项清单的要求,并结合华埠镇、马金镇、池淮镇、音坑乡等4乡镇赋权执法事项实际运行情况,决定对华埠镇等四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调整。 三、主要内容 自通告下发之日起,对华埠镇、马金镇、池淮镇、音坑乡等四个乡镇具体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将建设(32项)、市场监管(28项)、水行政(8项)、自然资源(5项)、生态环境(4项)、农业农村(4项)、文化和旅游(2项)、应急(2项)、林业(2项)领域事项收回,调整后4个乡镇在各自区域内以自身名义统一行使由公安、广电、建设、林业、农业农村、人力社保、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水行政、文化旅游、消防、自然资源共12个条线238项行政处罚权(具体事项目录详见附件1)。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1.开化县华埠镇等4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2025年4月调整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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