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舟山市明珠学校申请,拟将关于舟山市明珠学校办学体制转型有关事项予以公开征求意见。 舟山市明珠学校拟依法执行终止办学流程,终止办学后,市教育局在现有校址设立一所新的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停止招生。2025年秋季学期起,现舟山市明珠学校在校学生学籍转入新设立的公办学校。 因舟山市明珠学校办学体制转型涉及2025年新学年新城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公开征求意见时间缩短,截止到2025年5月1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如对上述学校终止办学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反馈: 来函请寄:舟山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处收(地址:临城定沈路423号,邮编:316021) 电子邮件:402313913@qq.com 联系电话:0580-2026362 联系人:姚俊羽 舟山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