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清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乐政发〔2024〕1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现对北白象镇、大荆镇、雁荡镇行政区域,乐清市经济开发区行政管理区域范围内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进行划分,并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将反馈意见或建议于2025年4月15日起,4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管理科。
联系人:黄可阳 联系电话:0577-61887929 电子邮箱:1105952780@qq.com 联系地址:乐清市宁康西路60号 附件1: 
《乐清市北白象镇、大荆镇、雁荡镇、经开区机动车路内停车服务泊位划分方案》起草说明.doc
附件2: 
乐清市北白象镇、大荆镇、雁荡镇、经开区机动车路内停车服务泊位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