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庆元县“以竹代塑”共富产业园项目一期的意见及建议,现将该项目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庆元县松源街道、屏都街道、竹口镇、荷地镇、左溪镇等。 主要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约20.2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5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竹制品初级加工、检测、设计、研发、电商为一体的小微园(用地面积约20.2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3.63万平方米)、竹木交易市场建筑面积约1.53万平方米;改建林事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0.13万平方米、科普教育基地及相关配套建筑面积约0.1万平方米;建设2万亩毛竹林基地,配套建设仓储用房约0.2万平方米林道200公里等基础设施,创建高效竹林示范基地。 一期项目拟征收竹口镇一地块竹上村,竹下村,竹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8625公顷;拟征收竹口镇二地块岩溪村,竹上村,竹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4325公顷;拟征收竹口镇三地块岩溪村,竹上村,竹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2415公顷。 二、征求利益相关者意见内容 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居民日常生活或未来发展的潜在影响,并欢迎提出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方式 征求意见的期限为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4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来访、电话等方式与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发表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群众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对群众生活或工作环境有哪些影响;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1.委托评估单位 浙江庆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胡斌 联系电话:15067792839 2.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浙江创平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日新 联系电话:13675763713 地址:庆元县石龙新街234号 浙江庆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