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要求,进一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减少安全生产检查频次,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政府精准执法和企业合规经营的良性互动,根据《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结合本区实际起草了《莲都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白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该办法,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15日,如有意见可向莲都区应急管理局反馈。联系人:金凌翔;联系电话:0578-2127617。 《莲都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白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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