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的相关规定,嘉善县干窑镇人民政府拟《嘉善县干窑镇工业园区(俞曹路、新湖路)绿化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5月10日之前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干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项先生 联系电话:0573-84882306 地址:嘉善县干窑镇干窑大道188号 邮编:314107 附件: 1.嘉善县干窑镇关于干窑镇工业园区(俞曹路、新湖路)绿化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2.关于《嘉善县干窑镇工业园区(俞曹路、新湖路)绿化项目实施方案》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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