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浙江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农〔2024〕4号)、《浙江省财政厅 农业厅关于做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农〔2016〕52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松阳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8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请相关单位、社会公众通过以下途径方式提出意见。 1.电话:0578-8811556 2.邮件地址:西屏街道长松路258号 附件1. 松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松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细则》起草说明.doc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8日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征求《松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结果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在松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松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乡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8日。公示期间,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0条,有效反馈意见0条,采纳0条。《松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不再次公开乡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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