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广陈镇农房宅基地置换公寓房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4-08
  • 信息来源: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

为规范广陈镇农房宅基地置换公寓房管理,结合我镇实际,我镇起草了《平湖市广陈镇农房宅基地置换公寓房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广陈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625108,联系人:王先生。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16:30。

附件:《平湖市广陈镇农房宅基地置换公寓房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

     《平湖市广陈镇农房宅基地置换公寓房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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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08 截止日期: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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