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广陈镇农房宅基地置换公寓房管理,结合我镇实际,我镇起草了《平湖市广陈镇农房宅基地置换公寓房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广陈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625108,联系人:王先生。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16:30。 附件:《平湖市广陈镇农房宅基地置换公寓房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 《平湖市广陈镇农房宅基地置换公寓房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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