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于2021年1月15日-2月19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一网民建议意见4条,一是可以合理划分出每个县、市较为空旷、安全的区域,统一设立燃放点,这样既减少了烟花爆竹燃放的危害和潜在危险,又能满足人们的节日需求。 二是购买者的实名制,让每个烟花爆竹都有所去处,燃放时或有危害是可以大大缩小排查时间和范围,也可以排除掉未成年人购买烟花爆竹的可能,让每个使用者都是会使用、会好好用的成年人。 三是烟花爆竹商铺的设立点也在燃放区域旁临时开放,这样既能统一管理销售,又能统一监督生产、运输等流程,减少警力和社会资源的占用。 四是可以规定某时间段至某时间段可以在某地进行集中燃放,降低多地的噪音污染、粉尘污染,统一吸尘。
二、意见处理
市司法局十分感谢该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会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做好《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的立法审查工作。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司法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