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海盐县通元镇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内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或网民在线提交的方式反馈至海盐县通元镇。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5月2日。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 联系地址:海盐县通元镇育才路766号 联系方式:0573-86611199 附件:1. 关于《海盐县通元镇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pdf 2. 海盐县通元镇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