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宅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于2022年1月12日在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1月21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后宅街道城北路N21号后宅街道办事处3号楼210室,邮编:322008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87705560@qq.com。
联系人:杨哲 联系电话:0579-89986365
义乌市后宅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