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合理确定2025年度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等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度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8日。 欢迎社会各单位或个人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可填写《2025年度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并于2025年2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7-63830567 地址:平阳县南雁镇南雁大街397号 邮箱:982142607@qq.com 2025年度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wps
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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