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现将《莲都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于4月27日前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至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9日至2025年4月27日 联系人:林昌俊,联系电话:0578-2609719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4月27日前反馈至莲都区农业农村局205室,联系电话0578-2609719,逾期不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附件1: 《莲都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wps 附件2: 《莲都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doc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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