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护公益林资源,我局重新修订了《安吉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特殊情况,公示时间缩短为7个工作日,相关意见建议请于4月2日前反馈至安吉县林业局自然资源保护中心。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黄继育; 联系电话:0572-5022076; 电子邮箱:5010480@qq.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安吉大道168号A座307室 附件:安吉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安吉县林业局 2025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