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指导风景名胜区有序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风景名胜区发展实际,我局会同杭州市林水局(两江一湖管委会办公室)、富阳区人民政府对《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鹳山景区详细规划》进行了局部调整,现将规划草案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3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联系人:梁爽,电话:0571-87399035,邮箱:liangshuang2025@126.com。 附件: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鹳山景区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版).zip 浙江省林业局 2025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