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通告》网上征求意见公告

  为确保广大市民欢度喜庆祥和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温州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起草《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通告》,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反馈至市公安局,传真:89980560,邮箱81258269 qq.com。

  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12月23日-2021年1月4日。

  附件: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doc

 

  温州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23日

征集部门: 温州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12-23 截止日期: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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