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温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完成起草工作,现特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1月4日前反馈至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邵国祥,联系电话:88580226。
1.书面意见。(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0号,市行政中心18号楼604室);
2.传真:0577-88580226;
3.电子邮箱:77601112@qq.com。
附件:温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3日
关于《温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于2020年12月23日-2021年1月4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