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于2025年3月18日在https://www.panan.gov.cn/col/col1229170006/index.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4月16日,我单位共计收到2条反馈意见,对于网友一“小学已经在城区就读的学生建议直升初中,不用另外再次择校”、网友二“建议将同校区直升初中纳入第一批次,如实验小学的学生可以直接到实验初中就读,并不设置其他附加条件”的建议不予采纳,理由如下:一是我县城区目前有小学3所,初中2所,无法形成小学直升初中的一一对应关系,且县教育局已于2014年和2016年对城区小学和初中的学区进行了划定,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要求,应按划定学区就近入学。二是文件中针对招生批次第⑩类城区小学毕业生的就读条件放宽要求,由原来的“父母一方在城区有稳定工作或经商办厂,子女在城区小学连续就读三年以上的毕业生”改为“城区小学的毕业生”。此条政策修改已能保障城区小学毕业生在不具备任何其他入学条件的情况下也能报名城区初中学校。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壶厅西路107号磐安县教育局,邮编:3223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35013820@qq.com
联系人:陈宏伟;联系电话:0579-84652576。
磐安县教育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