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小佐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和展示小佐村历史文化名村的传统风貌特点,协调村庄建设和名村保护,促进小佐村可持续发展,县建设局委托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省景宁县大漈乡小佐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条例》和《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向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征集建议和意见。本规划公告时限为三十天(即2025年3月18日——4月17日)。 公告期间,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建议和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材料寄至:景宁县红星街道人民北路219号县建设局105室;邮编:323500,并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字样。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二、通过电话形式请联系景宁县建设局村镇建设管理站: 联系人:潘圆圆 联系电话:0578-5610071 附件:浙江省景宁县大漈乡小佐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