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抢抓机遇加快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甬党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我们起草了《宁波市加快重点领域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意见基础上,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nbzxban@163.com; 2.传真:89187780; 3.邮件: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216市发改委创新和高技术处; 4.联系电话:89181740,联系人:杜旭东; 5.反馈意见和建议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 附件:《宁波市加快重点领域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12月21日
宁波市发改委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加快重点领域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于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
到意见建议共1条:1、支持!要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结合其他渠道的意见汇总,经市法制审核
等程序后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