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规范普陀区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和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及建议。如有意见及建议,致电0580-3016111,联系人:虞先生。提出意见截止日期2024年3月22日。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4日 关于规范普陀区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和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公墓价格管理,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费(2017)60号)及《舟山市民政局 舟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舟山市殡葬相关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舟民(2018)3号)文件精神,现就普陀区公益性公墓(含公益性骨灰堂,下同)墓穴使用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普陀区范围内所有的村级、镇级公益性公墓。 二、墓穴使用费 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成本调查,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墓穴使用费指导价,具体标准见“附件1”。 三、基本服务费 公益性公墓的基本服务项目共3项,分别为进(退)穴服务、墓碑刻字服务和瓷像制作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标准见“附件2”。 四、延伸服务收费 公益性公墓的延伸服务项目共10项,分别为墓碑贴金、墓穴装饰、旧墓改造、换碑、竖碑后改刻服务、墓穴维修费、死者生前资料制作、礼仪服务、迁墓、骨灰安放仪式。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服务机构与客户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 五、规范服务收费行为 (一)明确定价形式。 1.各公益性公墓单位应根据实际成本核算,按照非营利并兼顾财政补贴情况、群众承受能力、节约环保的原则,在规定的指导价范围内确定本单位墓穴使用费和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并经所在地镇、街道、管委会同意后向发改和民政部门报备。乡村公益性墓地墓穴使用费标准须经村民代表大会确定。 作价公式:墓穴使用费=成本+税金。成本包括土地费用(墓穴占地和应分摊面积的土地费用)、墓穴建设费用(墓体材料费和建设的人工费用)、墓区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墓区绿化、配套的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公墓管理费用(应分摊的管理人员、办公、销售、财务等费用)和预留维护经费。预留维护经费提取率和相应的使用期限,根据《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定。 2.对个别公益性公墓,确因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等建设成本过高,可以提出申请由区发改部门单独核定价格后另行批复。 3.对于已经单独核定墓穴使用费的公益性公墓,继续按原定价标准执行。 (二)落实价格公示制度。 公益性公墓管理单位要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三)严格收费制度执行。 公益性公墓管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通知规定的价格管理要求,禁止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设或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公墓墓穴使用(含骨灰存放格位)指导价目表 2.公墓基本服务项目指导价目表 舟山市普陀区发改局 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 2025年 月 日 附件1 公墓墓穴使用(含骨灰存放格位)指导价目表 墓穴类型 | 单穴基准价 | 双穴基准价 | 三穴基准价 | 备 注 | 普陀本岛区域内公益性公墓 | 5000元/座 | 9000元/座 | 12000元/座 | 可以在基准价基础上最高不超过上浮20%,下浮不限。本次核定的公墓价格已包含20年的公墓维护经费。 | 本岛外其他区域的公益性公墓 | 6000元/座 | 10000元/座 | 13000元/座 | 普陀全域 内公益性骨灰堂 | 2500元/格 | 4000元/格 | 5500元/格 |
附件2 公墓基本服务项目指导价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说明 | 指导价标准 | 备 注 | 1 | 进(退)穴费 | 开封板、放入(取出)骨灰盒(坛)、封穴等。 | 100元/次 | 允许下浮。 | 2 | 墓碑刻字服务费 | 包括墓碑上首次刻字、描字服务,字体的大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 普陀本岛区域:400元/碑;其他区域:500元/碑。 | 3 | 瓷像制作 | 包括开孔、瓷像制作费、贴像费等。 | 彩色:300/个 | 黑白:20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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