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省环保督察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监管失序问题整改工作自查报告》相关意见和建议的通告

我局起草了《省环保督察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监管失序问题整改工作自查报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12月29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0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29日。

联系人:徐兴伟,联系电话:0575-81163329,

通信地址: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建管处

附件:省环保督察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监管失序问题整改工作自查报告.doc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21日

征集部门: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0-12-21 截止日期: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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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渣土车辆在进行暂扣2-4天以后,在不让百姓损失利益的前提,对车主进行批评教育后,尽快放车
提交人: 提交日期:2020-12-22 12:46:33
回复: 对暂扣的车辆,不同的违法行为将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处理,一般是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发还车辆。若情况复杂的,在扣押期限满之后,视情况延长扣押时间或者依法发还。
回复人:绍兴市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2020-12-30 09: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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