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义乌市卫生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卫生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情况,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定了《义乌市卫生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 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雪峰东路46号卫健局419办公室,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74437073@qq.com。

3.通过传真将意见传至:0579-8525811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5日。

联系人:成晓骏    联系电话:0579-85258139

附件1:关于《义乌市卫生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的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义乌市卫生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的起草说明.docx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25日        


征集网站: 义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2-25 截止日期: 2025-01-25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义乌市卫生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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