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义乌市卫生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2月25日在义乌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w.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25日的公示期,截至日前,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雪峰东路46号卫生健康局420办公室;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74437073@qq.com。
联系人:成晓骏 联系电话:0579-85258139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2日